趁著三十歲前,記憶還算靈光、意識尚且清醒,趕緊記錄下十類最喜歡的東西(勉強稱之)。
說不定一過三十,這十樣東西就跟屁一樣,連自己都不想聞。
一、生活事物:「對稱、整齊、規律、乾淨」
二、文字符號:「押韻、雙關、對丈、整數」
三、腦袋思考:「邏輯、推理、猜謎、數學」
四、腰部以上:「花襯衫」
五、腰部以下:「牛仔褲」
六、玩具收藏:「Spawn(閃靈悍將)、McFarlane(麥法蘭公司)」
七、生理感官:「延遲的快感」
八、心理情境:「尷尬的場面」
九、精神糧食:「ESPN、Discovery、韓劇、摔角、靈異節目」
十、個人習慣:「動腦、動嘴、打死不動手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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